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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蓝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0年5月14日韦树飞)
时间:2020-05-15  作者:  新闻来源:办公室  【字号: | |

正蓝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514日在正蓝旗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正蓝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韦树飞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正蓝旗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正蓝旗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旗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旗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牢牢把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聚力四大检察,公正公平履职到位

做优刑事检察,持续推进平安法治建设。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努力化解社会矛盾,推动正蓝旗法治建设。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339人,依法批准逮捕2424人,不批准逮捕915人;受理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25207人。其中,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2223人,占受案总人数11%,侵犯财产犯罪1123人,占受案总人数11%,危险驾驶罪4141人,占受案总人数20%,其他犯罪案件51120人,占受案总人数58%经审查提起公诉105171人,不起诉1017。法院判决101件,有罪判决率100%

做强民事检察,彰显为民而行时代价值。着力构建诉前、诉中、诉后、执行多元化监督格局,聚焦生效裁判监督、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执行活动监督。办理民事生效监督案件2件,对其中1件已向锡盟检察分院提请抗诉,分院支持了我院的抗诉请求;办理审判程序监督案件1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件;依法办理民事非诉执行监督案件3件,针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向旗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3份,均被采纳。

做实行政检察,共建共治促进依法行政。认真履行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职责使命,与旗人民法院谋共识护公信,与行政机关强协作促规范。对社会各界关注的“执行难”问题,以开展民事、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为突破口,引领执行监督全方位开展,支持、监督法院依法履行执行职能,调取法院近三年办理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卷宗8册,经调查核实后,对其中5件案件依职权进行监督,针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法院发出了检察建议5份,检察建议采纳率100%。参加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的药品经营领域质量安全工作会议,督促其开展药品市场执法检查,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过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整治,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53家,查处违法案件6件,有力保障了我旗药品经营领域质量安全。

做深公益诉讼检察,全力维护公共利益。以“绿色检察”理念为引领,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公益诉讼新理念。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0件,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了诉前检察建议10份,均落实了检察建议内容;对1起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院支持了我院的全部诉讼请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行政机关职能作用,201910月,我院成立了以司法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住建局、交通局、农牧和科技局、林草局为成员单位的锡盟首家保护生态环境协作中心,协作中心的成立对于促进依法行政,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合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护我旗生态环境,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增强政治自觉,落实重大决策部署

发挥检察职能,确保扫黑除恶精准有力。强化精准打击,确保依法从快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院领导担负起对涉黑涉恶案件办理的主体责任,冲锋在前,与办案团队共同办理涉黑涉恶案件2案,提起公诉16人,法院均已作出有罪判决。深挖彻查、“打伞破网”,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管理台账,及时向上级检察机关、旗扫黑办移交了全部问题线索。加强与公安、法院的沟通协调,形成打击合力,坚决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及时对涉黑涉恶案件犯罪嫌疑人名下财产依法进行严厉处置。强化社会综合治理,认真落实“一案三查”、“一案一整治”工作制度,针对涉黑涉恶案件中发现的行政监管部门在管理和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4份,督促行政机关整改落实,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回头看”,行政机关已全部落实到位。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原则,坚持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对涉恶案件中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班某某、犯罪事实已超过诉讼时效的赵某某、吴某某、包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确保办案质量。201912月我院办理涉黑案件团队被锡盟检察分院授予集体三等功,一名主办涉黑案件检察官被授予个人嘉奖。为提高全民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度,我院集思广益做宣传,开展宣传活动6次,为社区送去了汉双语《扫黑除恶宣传手册》200余册,发放《正蓝旗人民检察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单》2300余份,调动了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注重运用门户网站、“双微”平台等新媒体,及时发布扫黑除恶信息,20194月,我院凭借发布扫黑除恶案件信息破万的阅读量,在第186期内蒙古检察机关微信公众号影响力排行榜上首次拔得头筹。

立足检察职能,促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我院提起公诉的1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11年。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犯罪情节轻微并有悔罪表现的1名未成年人作出了不起诉决定,举行不起诉宣告暨训诫仪式1次。持续加强保护未成年人工作,为进一步落实高检院向教育部发出的“一号检察建议”的监督落实工作,制定《正蓝旗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高检院、自治区院一号检察建议活动方案》,与多部门联动。3名干警受聘担任法治副校长,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3次,对两所小学宿舍开展联合检查,围绕预防性侵、校园欺凌等主题,开展汉双语普法巡讲4场,受众300余人,累计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把“谁执法、谁普法”要求落到了实处,有效增强了青少年的法治意识。

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彰显司法人文关怀。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严格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审查,认真听取辩护人和值班律师意见,4051名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服法。落实依法从宽,对犯罪情节较轻且认罪认罚的4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实行速裁程序,诉讼周期缩短,对2起认罪认罚的危险驾驶案件24小时内审结,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加强量刑衔接,提高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精准度,量刑采纳率达到87.5%

(三)履行监督职能,提升为民司法能力

加强刑事侦查和审判监督。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强化诉讼活动全流程监督。加强侦诉衔接,提前介入重案件,引导侦查3件;紧盯有案不立、有罪未究和不当立案等问题,督促立案22人,监督撤案16人,追诉漏罪11起,追诉漏犯4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8件,发出检察建议6份。加强审判活动监督,坚决纠正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重罪轻判、轻罪重判,适用缓刑明显不当等问题,不断推进刑事审判监督工作,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12人。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会议制度,检察长列席审委会2次。

加强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问题就是风险”的监管责任意识,加强对看守所日常监管活动的监督,全年开展重点安全大检查5次,对监管活动中发现的违法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认真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件,向办案单位发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2份,办案单位采纳建议并对相关人员变更强制措施。办理1件羁押期限审查案件,对办案单位超期羁押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向看守所发出检察建议1份。深入社区矫正部门及基层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工作,针对脱管、漏管隐患问题,向司法局发出检察建议1份,向人民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督促社区矫正机构及人民法院对19名社区矫正人员监管到位。针对法院交付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针对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中存在漏洞问题向司法局发出检察建议3份。

(四)勇于担当作为,走心做实服务大局

助力精准扶贫,彰显检察温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旗委决策部署,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举全院之力抓紧抓实。由院党组牵头,组织干警深入帮扶村开展精准扶贫工作,3名驻村干部全年驻村200天以上。为助力脱贫攻坚战,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我院出资35万余元用于修建村卫生室、党员活动阵地,平整集体土地,改善生产生活用水设施。2019年,我院入选为正蓝旗脱贫攻坚十佳先进集体。

强化司法为民,化解社会矛盾。为深化践行“绿色检察”发展理念,认真落实高检院提出的“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要求,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1件,对群众来信来访均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和3个月内结果答复。保护特殊群体利益,将“化解重大风险矛盾、为党委政府分忧担责”理念贯穿司法办案始终,依法办理农民工劳务合同纠纷支持起诉案2件,帮助追讨劳务费110万余元。我院立足检察职能,在办案的同时做好劝解工作,使50余名集体上访的农民工中途折返,有效防范了社会风险,做到了维稳和维权双赢,此案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为社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2019年,共投入105万元资金,将“12309检察服务中心”升级改造,实现了让人民群众少跑腿、少等待、少费神的愿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更加直观、更加全面的检察服务。

(五)突出政治引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提升党性修养,强化党建工作。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以上率下,领学促学。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员干警读书班、专题交流研讨等37次,组织干警重走长征路,推动理论学习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班子成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9篇,着力整改了7个存在的问题。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旗委和上级院请示报告重要事项、重大案件6次,用行动践行政治忠诚。发挥示范带头作用,领导干部讲党课4次,班子成员带头办案62件。严格执行党支部工作条例,推进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完成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狠抓意识形态领域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扎实开展各项党建工作,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廉洁从政承诺书》,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和要求,确保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2019年,全院干警未受到任何违纪违法处分。

自觉接受监督,规范司法行为。进一步树牢“接受人大监督就是接受人民监督”的理念,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了信息化建设工作。按照旗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五进人大代表之家活动的工作方案》要求,积极参加五进人大代表之家主题活动9次,全面了解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陆续开展了 “检察开放日”、“开门纳谏”系列活动,主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收集意见建议。通过全国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程序性案件信息187条、重大案件信息2条、法律文书89份,实现司法办案更加公开透明。开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监督,在各类案件中充分听取律师意见,安排律师阅卷182册,发挥律师在维护公正保障人权中的独特作用。

推进检察改革,提升队伍素能。落实上级院关于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工作要求,内设机构由原来10个重组为6个,整合检察资源,建立和完善符合司法活动和检察权运行规律、体现检察职业特点的内设机构体系,实行“捕诉一体”新机制,“四大检察”工作格局基本形成。认真贯彻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择优选拔2名优秀年轻干部充实院领导班子,提拔6名年轻干警,担任各部门正副职。注重岗位练兵,组织干警积极参加各类学习培训,不断提升能力和水平。坚持政治建检与文化育检相结合,建设“职工之家”,丰富干警业余文化生活,引导树立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增强检察队伍凝聚力。

各位代表,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切感受到:做好新时代各项检察工作,必须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必须坚持法律监督宪法定位,必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不动摇,扎实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成绩的取得,是全体检察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更是旗委正确领导,旗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旗政府、旗政协及社会各界热情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诚恳代表旗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正蓝旗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机关的司法理念还需不断更新,服务大局的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四大检察”工作发展不均,特别是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相对薄弱;三是检察监督理念仍需进一步转变,监督优于追诉的理念,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悟得不透,做的不实;四是检察工作宣传力度有待加大,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联络还需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以问题为导向,在今后的工作中全力加以解决。

二、2020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之年,是脱贫攻坚战的达标之年,更是打赢新冠肺炎阻击战的特殊之年。疫情防控非常时期,我院认真贯彻落实旗委各项决策部署,服从服务疫情防控工作大局,全体检察干警携手互助、共同战“疫”,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同时确保检察工作不断档、服务群众不松懈。2020年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稳进、落实、提升”工作主题,坚持依法履职尽责,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体现检察担当,在全面履行检察职责的过程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一是牢牢把握正确方向,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学习领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提出的“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要求,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制度规定,积极主动向旗委、政法委请示汇报检察工作,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检察工作的各个方面,体现到具体工作中。

二是强化检察职能,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展现新作为。严惩扶贫领域犯罪,加强生态环境高水平司法保护,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惩治经济领域各类犯罪,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严格依法追诉、惩治扰乱医疗秩序、防疫秩序、市场秩序、社会秩序等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在扫黑除恶“治本之年”,继续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着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和社会安定有序。

三是聚焦主责主业,努力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再上台阶。在提升办案质效上再发力,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新时代更高水平法治需求。深化“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全力构筑关爱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深化监督理念,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综合运用抗诉、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四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检,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把班子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龙头,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层层压实两个责任,抓早抓小抓关键少数。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保证“四个铁一般”检察队伍忠诚敬业、秉公司法、干净担当。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紧紧依靠旗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全面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只争朝夕,不负韶华,为我旗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正蓝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有关专业用语解释

1.四大检察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

2.民事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民事非诉执行是指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申请法院对通过仲裁、公证等非诉讼方式取得的执行依据进行执行的活动。行政非诉执行是指人民法院依据行政诉讼规定,依行政机关的申请,对未经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行为进行执行的活动。检察机关开展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旨在助力解决“执行难”“执行乱”问题。

3.公益诉讼对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由法律规定的国家机关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依据被诉对象的不同,可分为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三大类。

4.一案三查既要查办黑恶势力犯罪,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更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

5.一号检察建议针对一起强奸、猥亵女童抗诉案发现的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出第一号检察建议,并推动全国检察机关会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步落实,解决校园安全、教职工管理、校园法治教育特别是预防性侵害教育等突出问题。

6.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7.捕诉一体为提高诉讼效率、优化检察资源配置、缓解案多人少矛盾,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推行对同一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由同一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办理的机制改革,是检察权运行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顺应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客观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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