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
内蒙古自治区正蓝旗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时间:2021-02-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1年2月19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表

三、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正蓝旗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二)部门主要职责

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律规定和业务分工设置内部机构,分别承办侦查、侦查监督、审查起诉等业务,承办受理、接待报案、控告和举报,接受犯罪人的自首;受理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撤销案件及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受理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受理人民检察院负有赔偿义务的刑事赔偿案件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正蓝旗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由本级预算单位构成。

本院下设6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办公室、政治处、法警大队,以上内设机构均由编办核定。

人员基本情况:本院核定编制数为26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25人,工勤编制1人。

实有在编人员22人(与上年相比新招录1人,从其他院调入1人,退休2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21人(与上年相比新招录1人,从其他院调入1人,退休2人),工勤编制1人。

编外人员共13人,其中,政府统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人,2019年全区统一招录聘任制书记员6人(均为过渡制),单位自聘人员5人。

(二)正蓝旗人民检察院单位设置

不涉及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正蓝旗人民检察院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698.59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291.27万元,减少29.43%,减少主要是由于2020年涉及消防系统维修改造专项经费。

支出预算698.59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291.27万元,减少29.43%,减少主要是由于2020年涉及消防系统维修改造专项经费。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698.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万元698.59,占比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0万元,占比0%,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698.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5.59万元,占比63.78%;项目支出253万元,占比36.22%;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公共安全、检察业务、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等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698.5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98.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 公共安全支出618.7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74.0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基本支出、检察业务办案及装备等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9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8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 15.1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9.3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6.7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9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1.6万元,减少66.26%;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9.59万元,减少66.20%。(差异原因:上年度三公经费中包含公务用车购置经费19.6万元,今天无此项预算。)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   万元,增长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万元,减少66.67%,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万元,增长100%。差异原因:上年度我院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因未发生公务接待活动,执行数0万元,本年度预计公务接待活动较少,故调减该项预算至1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9.6万元,减少66.22%,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9.59万元,增长120.8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9.6万元,减少10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9.6万元,减少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与上年相同,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001万元,增加0.01%。差异原因:上年度包含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19.6万元,实际执行19.59万元,今天无此项预算。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1年,我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7.6万元,比上年增加28.6万元,增长41.45%。主要原因是2021年计划采购检务通,导致邮电费预算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末,共有车辆5辆,其中:机要应急车辆1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2021年度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1、项目支出情况:2021年,我院公开的项目支出共计109万元。其中:办案(业务)经费11万元,主要用于检察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相关保障支出;业务装备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办案所需的办公设备、专业设备的购置;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4万元,主要用于取暖、物业、水电等业务用房运行开支;信息化系统平台运行维护费1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系统平台运行维护等开支;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18万元,主要用于地聘、临聘人员经费开支;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55万元,主要用于聘用制书记员相关经费开支。

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21年,我院致力于加强执法力度,认真贯彻检察业务办案标准,促进办案质量与办案效率,提高案件受理满意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证专款专用,提高预算执行率,将经费投入于司法办案当中,确保案件顺利开展办结。

本年度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6个,公开绩效目标6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09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丽君              联系电话:17504791989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共12张表

 

 
 本院动态  
·正蓝旗人民检察院召开防止干预...
·正蓝旗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
·聚焦“3·15”丨 检察公益诉讼...
·锡盟检察分院督导组一行莅临正...
·检爱同行 法护未来
·诚信宣传进企业 提高服务促发展
·【民事行政检察宣传月】正蓝旗...
·【喜报】正蓝旗人民检察院获评 ...
 检务公开  
·正蓝旗人民检察院召开防止干预...
·正蓝旗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
·聚焦“3·15”丨 检察公益诉讼...
·锡盟检察分院督导组一行莅临正...
·检爱同行 法护未来
·诚信宣传进企业 提高服务促发展
·正蓝旗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 传...
·【弘扬雷锋精神 共建文明城市】...
 检察实务  
·检察日报:提供公司账户让买家...
·检察机关“依法惩治网络犯罪 助...
·第五十批指导性案例
·2023年内蒙古有75名司法工作人...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五十批指...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巡视...
·全区检察机关2023年度“为民办...
·检察日报:府院联动推动行刑反...
 友情链接  
相关链接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正蓝旗人民检察院   京ICP备10217144号-1  
地址:正蓝旗上都镇察哈尔大街  编码:027200   举报电话:12309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