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切实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机关的职能作用,形成文化遗产保护强大合力,3月27日,正蓝旗人民检察院与锡林郭勒盟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举行了一场意义深远的协作活动——召开文物文化遗产协同保护联席会议,并联合签署了《关于建立元上都遗址文物保护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
会上,我院详细传达了《全区检察机关开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方向与重点。并且,着重介绍了正蓝旗人民检察院精心打造的“马背公益守护人”文物保护品牌创建情况,结合本院近期数字Ai“文保检察官”的推出,展示了检察机关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创新实践与积极探索。
随后,双方举行签署仪式,共同签署《关于建立元上都遗址文物保护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此次签署的《意见》内容全面、规定细致,从协作目标、基本原则、协作内容到工作要求等多个维度,为双方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合作提供了清晰指引和坚实制度保障。与会人员围绕元上都遗址保护职责、维护、宣传等方面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如何更好开展文物保护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和交流,共同探索新思路新方法。
正蓝旗人民检察院与锡林郭勒盟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签订文物保护协作机制,不仅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的具体行动,更是立足检察职能,强化协同履职,全方位加强文物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利用的关键举措。下一步,双方将以此次签订的协作机制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共同致力于文物保护事业的发展,推动文物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为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