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正蓝旗召开旗委统战工作会议暨全旗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会上,对全旗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进行表彰。正蓝旗人民检察院荣获“全旗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近年来,正蓝旗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盟委和旗委关于民族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立足检察工作实际,持续深入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不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在今后的工作中,正蓝旗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切实以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全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和示范旗、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