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锡林郭勒盟委员会印发《中共锡林郭勒盟委员会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关于表彰锡林郭勒盟三八红旗手(标兵)、三八红旗集体、巾帼文明岗的决定》,授于正蓝旗人民检察院“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

这一崇高荣誉,是对我院全体检察人员,特别是对我院女性检察工作者忠诚履职、担当奉献的充分肯定,更是对全院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高度认可。

正蓝旗人民检察院女性检察人员占比超百分之六十,她们以“巾帼不让须眉”的昂扬斗志,紧密围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在服务保障大局、维护司法公正、守护公共利益、化解社会矛盾等各项检察工作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半边天”作用。她们将专业的法律素养、严谨的工作作风与女性特有的细致、坚韧、亲和力深度融合,办理了一批高质效案件,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赢得了各族群众的广泛赞誉。
“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既是鼓舞,更是鞭策。正蓝旗人民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以此为新起点,继续弘扬新时代女性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责任担当、更优的履职能力,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努力为平安正蓝旗、法治正蓝旗建设贡献更加坚实的检察力量,在新的征程上续写巾帼华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