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内蒙古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75人。
在审查逮捕和起诉方面,2023年,内蒙古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9992人,不捕7388人,不捕率42.5%。共决定起诉31752人,不起诉13291人,不诉率29.5%。
在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人数占同期审结人数的90%以上;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量刑建议提出数的95%以上;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人数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7.2%。
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方面,2023年,内蒙古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撤案)监督2178件,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1927件。
纠正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方面,内蒙古检察机关提出纠正11846件次,监督采纳率99.9%。
刑事抗诉方面,内蒙古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216件,法院采纳抗诉意见改判和发回重审140件,占审结总数的70.7%。内蒙古检察机关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408件,同期审判机关采纳率100%。
刑事执行检察方面,内蒙古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及检察建议298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严重违法行为提出纠正3930件,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596人,对财产性判项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103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