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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蓝旗人民检察院召开防止干预司法 “三个规定”专题培训暨集体谈话会
时间:2024-03-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向纵深发展,深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工作。3月26日上午 ,正蓝旗人民检察院召开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题培训暨集体谈话会。会议由副检察长楠丁主持,全体检察人员参会。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利瑜结合本院2022年以来记录报告执行“三个规定”情况,对全体检察人员进行集体谈话。

会议详细讲解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对“三个规定”相关内容进行再学习再领会,对填报原则、需要记录报告的情形、追责规定等进行再解读,参会人员对填报内容、填报范围和填报的具体情形有了进一步理解和把握。并通报两起违反“三个规定”的典型案例,为全体检察人员上了一堂主题明确、思想深刻的警示教育课。同时,会议还传达了最高检关于“三个规定”的相关文件精神。

王利瑜检察长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强化思想认识。全体检察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是纯洁司法环境的“净化器”、保障公平正义的“安全阀”、保护检察人员的“护身符”。要把严格落实“三个规定”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实抓细,严守填报纪律,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记录填报工作,做到“逢问必录、应报尽报”。

二要突出示范引领,充分发挥“头雁效应”。院院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要充分发挥“头雁效应”,以身示范、带头如实记录报告,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带动全体检察人员形成如实填报的良好氛围。

三要严格制度落实,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检务督察部门要持续加强“三个规定”落实情况常态化监督,继续实行“三个规定”填报情况月通报制度,做到经常提醒、定期通报,督促全院检察人员主动填、如实填、规范填,真正把“逢问必录、应报尽报”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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