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关于文物保护利用和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锡林郭勒盟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护民生专项行动方案》要求,4月15日至4月19日,锡盟检察分院工作专班深入正蓝旗开展金界豪遗址保护及草原休牧禁牧巡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巡查活动中,分院工作专班与正蓝旗人民检察院会同正蓝旗文物保护中心对我旗境内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金界豪遗址进行实地勘查。重点就实际存在情况与保护大纲是否一致,保护界碑、界桩安装设立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有无损坏文物环境和历史风貌的情形等方面进行查看,并详细记录存在问题,为下一步工作提供数据和证据支撑。
活动期间,分院工作专班与正蓝旗人民检察院前往正蓝旗9个苏木、镇(场),对禁牧标识安装情况、禁牧区内是否有违规放牧等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规偷牧情况实地拍照取证。
下一步,正蓝旗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加强与上级院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依托“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保护锡林郭勒大草原、守护文物和文化遗产安全贡献检察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