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我院召开整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传达学习了锡盟检察分院和正蓝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印发的相关通知及工作方案,并就我院开展整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议研究通过了《正蓝旗人民检察院关于成立整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正蓝旗人民检察院关于成立整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会上,我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徐锦秀同志传达学习了锡盟检察分院《关于开展整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专项行动动员部署工作的通知》和正蓝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印发的《全旗整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专项行动动员工作方案》,并就开展专项行动的意义、“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概念以及检察机关在专项工作中如何发挥职能作用等方面进行了指导。
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利瑜同志就开展好专项行动提出明确要求:一要高度重视。整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专项行动是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精神,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确保农村牧区长治久安的一项重要工作,我院要从全局上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增强做好整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专项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要把握目标。要坚持依靠党的领导,充分发挥惩治、教育、预防、监督、服务等多元检察职能,多措并举,综合整治,严厉打击。三要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部门和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着力营造专项行动的浓厚氛围,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