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部署,更好地发挥宪法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重大作用,12月4日,自治区检察院举办宪法宣讲报告会,自治区检察院领导、厅级干部,机关各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全体人员在现场听取报告。
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简小文作宪法宣讲报告
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建平主持报告会
简小文以“弘扬宪法精神 维护宪法权威”为主题,从中国宪法制定和修改的简要回顾、宪法修改的具体内容、中国新宪制的形成三个方面,深入解读了宪法修改的历史背景、具体内容、重大政治意义。
2018年,宪法迎来又一次修改。简小文说,宪法的修改是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依法治国理念和方式的新飞跃。将宪法宣誓制度在宪法中确认下来,有利于促使国家工作人员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也有利于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我国改革的过程是实现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也是把实践中已见成效的体制机制和做法及时上升为党和国家制度的过程。监察体制改革是具有全局性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体现了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机统一。宪法修正案大篇幅规定监察委员会,既固化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成果,也贯彻了党的十九大关于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部署,还反映了设立各级监察委员会后,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职权的新变化以及工作的新要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监察体系的顶层设计,为进一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制定监察法提供了宪法依据与宪法基础。
简小文还就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宪法精神进行了阐述,他指出,要以宪法为统领,以执法办案为抓手,不断在聚焦主责主业、提升办案质量上下功夫,不断深化依法治区实践,扎实推进法治内蒙古建设,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宪法的认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