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至28日,正蓝旗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额某某等13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非法采矿罪一案在旗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系正蓝旗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以来我院首例提起公诉的涉黑案件,整个庭审历时6天。旗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及被告人家属列席旁听了案件审理。
为认真做好出庭支持公诉工作,正蓝旗人民检察院制定详细的庭审预案和多媒体举证计划,因其中数名被告人系蒙古族,我院专门指派蒙汉语员额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并对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进行翻译,有力保障了当事人使用本民族语言进行辩护的权利。
庭审中,公诉人依法宣读了起诉书,讯问了被告人,并采用多媒体方式出示了相关证据,充分证明了指控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正蓝旗人民检察院集中全院力量,组建精干办案团队,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该案的依法公诉彰显了正蓝旗人民检察院对黑恶势力利剑出击的坚定决心。下一步,我院将认真按照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反馈意见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推动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