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旗街头出现较多无牌小型电动车,俗称“老年代步车”,这些车辆多由老年人驾驶,没有经过正规驾驶技术培训,不了解交通法规,而且由于目前国家对老年代步车的管理没有明确规定,致使交警、交通部门对老年代步车难以监管。另外,老年代步车无交强险保障,且安全性能防护性能低,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存在很大安全隐患。针对此类现象,4月16日上午,正蓝旗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与正蓝旗交警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联合检查,从老年代步车销售网点入手,严厉打击违法销售的行为,从源头上杜绝老年代步车流入市场。同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上路行驶的老年代步车依法进行查处。

此次联合检查,对上都镇内老年代步车销售网点进行全面检查,核查了经销户营业执照、厂家生产资质、产品合格证书等,并对经销户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手册》,采取查处教育相结合方式引导经销商对超范围、无证经营的电动车进行清理。

经销户表示立即进行全面清理,停止销售存在安全隐患的全封闭式老年代步车、未标注产品标准的老年代步车等,确保销售的产品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参与联合执法检查,进一步强化我旗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为我旗人民营造良好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