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在旗委副书记、旗长宝音图,副旗长阿木吉拉图带领下,我院副检察长段金芬与旗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林草局等主要领导组成联合督导组,深入各矿区现场督导矿山环境治理及绿色矿山建设工作。

督导组一行先后深入黑城子兴隆矿业开发公司采沙场、青格勒图环保砂砖厂风积沙矿、黄旗队机井浩特采石场、上都镇白音高勒嘎查石灰石矿、哈毕日噶镇庆丰村西沟孙青松采石场、桑根达来镇宝源采石场、马牙子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硅石矿、新达砖厂等环境整治和绿色矿山建设现场,详细了解矿区绿化成效、采区范围、安全生产和矿区及周边环境整治进展等情况,并就边坡修缮、资金投入、绿色矿山建设方案措施工作与矿山负责人深入交流,召开现场办公会。

宝旗长强调,全旗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各矿山企业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对照中央、自治区、盟关于露天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系列会议要求,紧盯任务目标,把握时间节点,持续加强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检察机关要充分落实法律监督职责、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助力矿山环境治理和绿色矿山建设。努力实现草原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双赢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