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强化民事检察监督工作的透明度,践行民事检察精准监督理念,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提高执法办案公信力,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按照《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锡盟检察机关民事申请监督案件听证程序暂行规定》有关规定,我院于7月23日下午对一起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组织召开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公开听证会。特别邀请了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担任听证员参与公开听证,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韦树飞,副检察长段金芬参加听证会。

李某某、安某某与田某某、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蓝旗支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李某某、安某某不服正蓝旗人民法院民事判决,向我院申请监督。

会上由承办检察官简要介绍案情后,申请人对申请监督请求、事实和理由进行了陈述,其他当事人针对申请人的申请监督理由发表了意见。双方当事人围绕案件争议焦点提交证据材料进行举证质证,案件承办人针对争议的焦点分别向双方发问,双方当事人围绕案件事实、争议焦点发表了最后陈述意见。

受邀听证员就本次公开听证程序发表了评议意见,对检察机关以公开听证的形式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的做法予以高度赞赏和肯定,一致认为此举对促进司法公开,维护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听证是实现检察机关办理法律监督案件公开、公正、公平的一项重要举措,开展案件公开审查听证,有利于厘清案件事实,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下一步,正蓝旗人民检察院将将继续总结经验,加大民事监督案件公开审查和听证力度,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