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司法保护,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10月28日,正蓝旗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贯彻落实最高检等九部委《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下文统称《意见》)联席会议,旗纪委监委、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共青团、妇联、教育局、卫健委等单位负责人员及我院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团队干警参加了联席会议。
会上,我院党组副书记、专职委员丁锦杰全文传达并解读了《意见》,《意见》中明确规定了强制报告的义务主体、应当报告的情形,具体落实中的督促和追责机制,并表示落实强制报告制度不仅有利于第一时间发现侵害未成年人涉案线索,及时完善固定证据,也能让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得到及时、有效的心理干预和司法救助。随后,结合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典型案例,向与会人员讲述贯彻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的现实性和紧迫性,强调各成员单位要协作配合,形成相关部门与检察机关信息互通、同步互动、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携手建立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长效机制。
最后,与会人员立足工作职责,就落实《意见》内容进行了深入细致地研讨,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大家一致同意建立定期通报工作情况机制,推动形成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