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3日,中共中央颁布《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作为我们党建党以来关于政法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在政法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条例》作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机关领导的重要举措,要求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不动摇,加强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阐明党领导政法工作方针政策,规范党领导政法工作体制机制、主要内容、方式方法,从制度上保障政法工作始终坚持正确方向。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正蓝旗人民检察院在家干警参加此次盟委政法委组织的《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网络专题培训。
此次网络培训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王旭军对《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进行了详细解读,参训干警们仔细听讲,详细记录笔记,整理学习要点,现场学习氛围浓烈。网络培训结束后学习传达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办法》。下一步正蓝旗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条例》和《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抓好《条例》和《实施办法》的学习,利用媒体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检察干警全面深刻领悟《条例》和《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工作要求和精神内涵,履行好《条例》和《实施办法》规定的职责任务,推动全院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