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全国“两会”精神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落地,4月24日,正蓝旗人民检察院召开关于《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学习会议。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徐锦秀主持,在家班子成员及全体干警参会。
会上,正蓝旗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徐锦秀围绕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并组织干警观看专题讲座《<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2022年全国两会精神解读》和《我国安全环境新变化》的视频,使全体干警进一步深化了思想认识,强化了政治担当,增强了行动自觉。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与党的十八大以来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一以贯之、一脉相承,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内蒙古篇”,为书写新时代内蒙古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和科学行动指南。
会议强调,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要紧紧抓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个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纲”,用心用情用力呵护好“模范自治区”崇高荣誉,自觉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从中华民族整体利益的高度想问题、作决策、抓工作,持续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将政治建设融入检察业务,对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要求,增强检察人员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以自我革命的更高要求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