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使未成年人远离香烟危害,在学校周边形成未成年人远离烟草的保护圈。4月27日,正蓝旗人民检察院联合正蓝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正蓝旗烟草局对校园周边100米范围内的商铺及电子烟销售点的售烟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的商铺均已在显著位置张贴“禁止中小学生吸烟,不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标识。同时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拒绝未成年人购烟要求,对难以判明是否为未成年人的,要严格落实身份证件查验措施。
同时,检察干警还向经营者发放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涉及烟草相关部分条款的宣传单,并对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及处罚等相关规定进行宣讲,引导烟草经营者依法经营。
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草制品的侵害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应有之义。今后,正蓝旗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力,对校园周边经营者是否违法经营香烟等情况进行常态化跟踪监督,加强与相关行政部门的沟通联系,为未成年人筑牢禁烟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