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旗委统战部第三工作组旗委统战部副部长哈斯格日乐、旗民委党组书记乌日罕一行来到正蓝旗人民检察院开展全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验收工作,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徐锦秀同志及相关工作负责人陪同检查验收
工作组采取听汇报、查阅档案等方式开展验收工作。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负责人采用图文并茂讲解的方式,围绕强化组织领导、民族理论学习、民族政策宣传、传递司法温情、履行检察职能五个方面为工作组讲解我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具体成效。
工作组认真观看讲解,对照清单逐条逐项仔细核查档案和总结材料,工作组高度肯定我院工作成效的同时也指出我院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上的缺点与不足,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为我院进一步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给予了重要指导。
下一步,正蓝旗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验收工作为契机,弥补不足,总结经验。充分吸纳工作组给予的指导意见,立足检察工作职能,开辟工作新思路,寻求工作新方法,不断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保障各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用检察人的方式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