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最大程度减少办案对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保障案件办理效果,2023年2月23日,正蓝旗人民检察院对一企业法定代表人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拟作不起诉处理举行公开听证,听证会由正蓝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利瑜主持召开,犯罪嫌疑人到场参加,两名听证员、一名人民监督员,公安局承办人参加了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汇报了案情,充分阐述了拟作不起诉处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听证员和人民监督员围绕案件事实对犯罪嫌疑人发问,在全面了解案件事实和证据的基础上提出了客观公正的评议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该案作不起诉决定。听证会结束后,正蓝旗人民检察院综合各方意见对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对其进行了不起诉宣告。整个听证流程环环相扣,程序规范严谨,取得了良好效果。犯罪嫌疑人当场真诚认罪悔罪,表示感谢检察机关给予重归社会的机会,今后将更多的精力放在经营好企业,服务好群众。
此次听证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护航民营企业发展为导向,倾听各方代表意见,提高了办案透明度,实现了案件办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