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推进跨区域生态文明建设,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有效解决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难、案件办理难、取证难、执法难、移送难、监管难等问题,4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正蓝旗、多伦县、河北省沽源县、丰宁县人民检察院在河北省沽源县人民检察院共同签署《关于加强森林、草原、湿地、河流保护公益诉讼检察跨区域协作机制的意见》。

《意见》从日常联络、交流研讨、线索移送、办案配合、宣传协作等五个方面作了明确规定,为办理跨区域保护森林、草原、湿地、河流公益诉讼案件提供了新路径,构建了双赢、多赢、共赢的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新格局。
此次协作机制的签订,有利于促进“两省四地”检察机关形成一体化办案模式,凝聚检察监督合力,拓宽公益诉讼线索来源,突破跨区域公益诉讼办案壁垒,是分享共享公益诉讼成功经验的有益探索,是破解力量不足难题的有效途径,是封堵公益诉讼检察漏洞和盲区的有力抓手,四地检察机关将以此为新起点,为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