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8日,正蓝旗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第8次集体学习会,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利瑜主持,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会。
会议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的重要指示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印发<关于完善监督体系的十条意见>的通知》和旗委书记李博峰同志在中共正蓝旗第十五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报告。
参会人员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的重要指示重要讲话精神依次进行交流研讨,王利瑜检察长做总结发言。
会议强调:要深刻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的重要指示重要讲话精神等学习内容。深化理论学习成果,指导检察工作,提升推进“五大任务”落实成效。要强化政治建设,打造素质过硬检察铁军。要深刻学习领悟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的重要指示重要讲话精神等重要学习内容,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深化理论学习成果,夯实思想根基,进一步用学习成果武装头脑,提升检察履职能力,忠实履行新时代使命任务。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共护民族团结之花。立足本地实际,开展各项检察工作,始终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牢牢把握“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目标任务,立足“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为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要坚持绿色发展战略,用检察蓝守护生态绿。融入绿色发展大局,依托公益诉讼职能,重点关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着力在草原生态保护、矿山治理等领域积极地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持续改善正蓝旗生态环境,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实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