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正蓝旗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立足部门工作职能与工作特点,创新司法救助形式,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传递司法救助温暖,不断深入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
一、 积极主动摸排 化被动为主动
我院围绕重点案件,以检察业务应用系统等作为数据源,筛选救助线索,依托办案系统对进入检察环节的涉人身伤害、困难妇女儿童、残障人士等案件逐一排查,进而筛选出符合司法救助线索。杨某某系故意伤害案被害人,因案受伤,但未获得赔偿,我院决定将其纳入司法救助线索。
二、 准确快速审查 开展实地调查
我院对筛查出来的司法救助线索,第一时间联系当事人告知权利,对收到的司法救助申请材料第一时间受理申请,认真审查,全面核查。在对申请材料书面审查的基础上,通过查看案件材料、实地走访调查等方式,详细了解被害人受害情况、家庭困难情况以及赔偿调解情况等,确保当事人申请救助的真实性、精准性。
三、 联合相关部门 实现多元救助
我院核实线索后,立即联合民政部门、红十字会进行多元救助,两单位依据政策规定及时进行审核后最终同意对当事人给予救助。我院在检察办案环节引入多方救助力量,最大限度帮助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的同时,形成全方位、多元化综合救助格局。
正蓝旗人民检察院将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检察职能,依法能动履职,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应救尽救、应救即救”为原则,从“坐等群众上门”向“积极主动救助”转变,把司法救助融入社会综合治理大局,切实提升司法救助帮扶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