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正蓝旗人民检察院召开专题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和中共正蓝旗第十五届委员会第十四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全旗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利瑜主持,院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学习。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及中共正蓝旗委员会第十五届委员会第十四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全旗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王利瑜检察长结合此次学习内容,立足检察工作实际,对有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切实推动会议精神落实落地。
会议指出: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入学习领会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和中共正蓝旗第十五届委员会第十四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全旗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做到融会贯通,学有所用。发挥“精神”的指引作用,结合正蓝旗检察工作实际,将学习成果践行到正蓝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二要做优主责主业。要以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为指引,紧扣“中国式现代化履职尽责,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坚持以高质量监督办案为核心,持续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提升法律监督能力水平,增强检察工作质效。三要勇于担当作为。要深入结合全旗经济工作重点任务,立足检察工作实际,依托“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职能多点发力,严厉打击经济犯罪,全力服务保障正蓝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办好自治区“两件大事”、接续实施“六个工程”,深入开展“六个行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